刑法泰斗蔡墩銘 逆境中見證台灣民主 |
簡介:
1932年10月17日-2014年10月17日(82歲)
出生:台灣台南市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台大法律系教授、台大法律系主任、台大名譽教授、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委員、張榮發基金會國策研究中心主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顧問、全民監督黨產改革聯盟總召集人、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國際刑法學會台灣分會理事長
婚姻:已婚、育有一女
蔡墩銘,1932年10月17日生於台南市,台大法律學院譽為「刑事法的祭酒、跨世紀的宗師」,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頒贈「法學啟蒙革命導師」獎,前司法院大法官蘇俊雄推崇其對新舊刑法體系承先啟後之貢獻,82年後,一代法學宗師,在生日這一天,上午7點51分,因癌症病逝於台大醫院。
蔡墩銘,刑法界泰斗,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台大法學院名譽教授,國際刑法學會台灣分會理事長,畢生致力推動民主、法治,保障人權、自由,不畏國民黨戒嚴獨裁統治,發表文章倡導民主,批判報禁,爭取言論自由,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反對制定國安三法,發動追討黨產運動,對台灣民主發展貢獻卓著。
出生戰亂時代,在逆境中成長
身為德國法學博士的蔡墩銘,卻沒有小學畢業證書,他在小學即將畢業時,遇到太平戰爭美機轟炸,雖逃過一劫,但住家被燒毁,到親戚家避難,沒有參加畢業考,不僅沒有領到畢業證書,還得跟著家人到處流浪。
蔡墩銘是家中獨子,生在戰亂時代的窮苦家庭,從小就在逆境中成長,日治時期在區公所擔任公職的父親,勉強可維持家計,但在中國國民黨接管台灣後,區公所員工幾乎全部被裁員,且沒有退休金,再加上戰後物資缺乏,民生物價高漲,原本就拮据的生活,更是陷入困境。
228慘烈的槍聲,充滿恐懼記憶
1947年爆發228事件,蔡墩銘就讀台南二中高中部,親眼目睹了台南市議員湯德章律師,在公開槍決前,被押在軍車上遊街示眾,湯德章在公園被公開槍斃後,政府不准家人收屍,經過一星期的曝屍示眾後,家人才得以處理後事;而學校附近的一片空地,被當成了行刑場,不時傳來慘烈的槍聲,讓他被迫在充滿恐懼的環境中求學、成長。
逆境中,蔡墩銘沒有自我放棄,他選擇克服奮進,絕地反擊。因美軍轟炸,錯過了中學考期,在進入商職學簿記後,立志擔任保障弱勢人權的律師,決定繼續升學,取得大學學歷報考律師,雖然小學念的「國語」是日語,一直到台南二中時才正式接受國民黨推行的「國語」教育-北京話,還是順利考取台大法律系及師範學院英文系,但因家庭經濟困難,為了念自費的台大法律系,和原本就不希望他上大學的父親,鬧了一場家庭革命。
不畏獨裁強權,撰文倡導民主
中國國民黨政府來台後,自1950年開始舉辦的高普考,是以全中國為範圍,依省籍比例錄取,施行「分區定額錄取制度」,江蘇籍錄取44人,四川籍錄取50人,台灣籍只有8人,台灣省籍和外省籍比例是8比540,在如此懸殊的差別待遇下,蔡墩銘仍在1956年拼上高考法官,繼續攻讀台大法研所後,考取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獎學金,赴德國深造,2年半即取得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蔡墩銘是第一位通過台大法研所碩士學位考試、第一位出任司法行政部科長的本省人,也是台灣第一位拿到德國法學博士學位者,1965年學成歸國,進入母校台大法律系任教,一待就是37年。經過德國自由理念的洗禮,蔡墩銘不畏國民黨的戒嚴獨裁統治、高壓管制言論及集會自由,在1979年高雄美麗島事件後,開始在「自立晚報」、「民眾日報」等撰文倡導民主、批判報禁問題,爭取言論自由與基本人權。
推動廢除死刑,避免國家殺人
1983年擔任「中國比較法學會」(現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期間,蔡墩銘經常舉辦國際性法學會議,邀請各國專家學者來台討論,還曾受美國國務院邀請,赴華盛頓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訪問。法學會特別關注人權議題,開始推動廢除死刑,蔡墩銘曾在高中時期,親眼目睹民眾被軍人押往公園槍斃,受戒嚴時期軍事審判速審速決之衝擊,深感死刑容易被統治者濫用,人權沒有保障,極力反對死刑,他曾說,死刑就像戰爭一樣,都是用國家機器殺人,為避免國家殺人,廢除死刑和不要戰爭,同樣重要,呼籲政府儘快廢除死刑,讓台灣成為沒有死刑的國家。
廢刑法100條,爭取言論自由
制訂於1935年的刑法一百條,成為戒嚴時期國民黨整肅異己的工具,1991年學界、文化、醫界、律師、宗教、社運等團體,聯合組成「100行動聯盟」,蔡墩銘與李鎮源召集人、陳師孟、林山田等人,推動廢除刑法第100條(和平叛亂罪)運動,發動「反閱兵、廢惡法」行動,在台大醫院門前靜坐,最後雖然100條只修不廢,但成功的刪除陰謀犯之規定,保障了人權與言論、思想自由,是愛與非暴力抗爭的典範。
追討黨產先驅,獻身司法改革
2001年一群教授、律師、會計師、財經、法學專家,不分黨派成立「全民監督黨產改革聯盟」(後改名為黨產歸零聯盟),蔡墩銘擔任總召集人,與台灣法學會、台灣教授協會、民間司改會、台權會等社團,展開追討不當黨產運動,提出「還財於民」、「黨產現金化」、「節制超額黨產」三大訴求,為追討黨產奠定關鍵的法律基礎。
蔡墩銘於台大作育英才近40年,桃李滿天下,門生遍及各界,發表數百篇專業期刊論文,學術著作譯本40本,有鑑於新的科學將帶動新的法律學潮,積極投入跨領域著作,探討各學科與法律的關係。2002年自台灣大學退休,獲聘為榮譽教授,台大特地舉行盛大的榮退歡送會,2004年擔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創會董事長,關懷弱勢訴訟平等權,擔任法務部刑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等,終身奉獻司法改革。
資料來源:民報
撰稿記者:林冠妙
刊載日期:2014.10.24
引用連結:連結
蔡墩銘(1932年2月24日-2014年10月17日),中華民國臺南市人,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臺灣重要刑法學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
臺大法律學院讚譽為「刑事法的祭酒、跨世紀的宗師」,前司法院大法官蘇俊雄亦推崇其對國內新舊刑法體系有承先啟後的貢獻,帶動國內刑法和犯罪學研究的新風氣。
1989年1月,張榮發基金會創辦國家政策研究中心,蔡墩銘擔任國家政策研究中心首任主任至1992年初。
延伸閱讀:維基百科【蔡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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